道德声明

    道德声明
  • 一、伦理道德规范

    1 作者须知 

      (1)作者投稿须为原创作品,投稿及其关键内容从未被发表过,禁止一稿多发;无抄袭,引用观点应清楚注明参考文献信息;文中数据真实可靠、无欺骗性,严格杜绝伪造、篡改或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2)所有署名作者须对论文研究有贡献,且未遗漏符合作者资格的人;通信作者应确保所发表论文征得共同作者的授权同意,无署名纠纷;在论文发表前更改作者顺序须征得共同作者同意,确保作者署名权的准确性。 

      (3)应在原稿中写明论文或研究资助信息;对论文发表给予支持或帮助的其他来源或不具备署名资格的人应在致谢中清楚说明。 

    2 审者须知

      (1)对论文的评价应客观公正,对论文学术水平及是否达到公开发表标准给出明确意见,避免敷衍或提供模棱两可的评阅意见。 

      (2)尊重不同学术观点的存在,不发表无礼、贬低或有失客观的评语;发现论文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应如实向编辑部反馈。

      (3)如对评议对象或有关研究方向不熟悉,应如实告知编辑部;对于存在利益冲突或共惠、有碍做出客观评价的论文,可回避审稿。

      (4)如受邀进行某篇论文评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客观因素造成拖延,应及时告知编辑部。

    3 编辑规范 

      (1)有责任确保审稿过程的公正,减少偏倚;努力保证及时将所收到的稿件安排同行评议和出版,对报告重要发现的论文更应确保发表的时效性。

      (2)保证期刊准时按期出版;报道内容新颖、真实可靠,优先发表学科前沿及热点研究成果;杜绝虚假、抄袭、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论文的发表。 

      (3)应建立和维护适合且胜任的审稿人数据库,客观监督审稿人/编委会成员表现,记录其审稿质量及是否按时完成审稿任务。 

      (4)及时向作者反馈专家评审意见;支持学术讨论,协调作者与审稿人之间的交流;在“背对背”的评审原则下,有义务对审稿人信息进行保密;对于无礼或诽谤性的评阅意见不予采用。

      (5)根据论文的重要性、原创性、清晰度及与期刊关联度,有拒绝和接受论文的权利;允许作者对审稿决定提出申诉。 

     

     

     

    二、利益冲突政策

    本刊的利益冲突(COI)政策总体遵循 COPE(https://publicationethics.org)的相关建议。利益冲突是指可能影响对主要决策(在此指论文是否发表)判断的次要利益(例如个人、商业、政治、学术或财务利益)。本刊认为,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都必须予以识别并声明。如对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存有疑问,应倾向于披露。

    以下并非潜在利益冲突的穷尽性清单,而是对其可能范围的说明:

     

    1. 潜在作者利益冲突

    作者必须填写本刊《作者声明表》,声明任何竞争性利益。利益冲突/竞争性利益可定义为可能影响作者、审稿人或编辑判断的因素,其性质可能为个人、商业、政治、学术或财务。简而言之,是指那些若在事后披露,会使理性读者感到被误导或欺骗的利益。

     

     

    2. 潜在审稿人利益冲突

    本刊采用双盲评审制度,但编辑仍会尽量避免邀请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人员审稿。编辑也会在合理情况下尊重作者提出排除某些潜在审稿人的请求,前提是排除理由确属真实的利益冲突,且在排除这些人员后仍可确保评审过程严格且全面。在受邀审稿时,审稿人必须披露任何可能影响其判断的利益冲突,并在适当情况下主动回避。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存在利益冲突,审稿人须联系期刊编辑部,并在适当情况下申请回避。以下情形被视为利益冲突,应予避免:

    · 在过去3年内与至少一位作者共同发表论文

    · 在过去3年内属于同一科室/部门的同事关系

    · 曾指导/正在指导作者攻读博士学位,或曾接受/正在接受作者的博士指导

    · 因审稿而获得职业或个人利益

    · 与作者存在个人关系(例如家庭成员、密友)

    · 在所审论文中具有直接或间接的财务利益

    · 如审稿人与作者曾在合作项目共同工作,或曾共同组织活动,则不视为利益冲突。

     

    3. 编委利益冲突
    编委撰写的论文将按相应文章类别的常规程序处理,并接受同样的同行评审流程。在此情况下,将指定另一位编辑负责管理评审流程。如无法找到不存在利益冲突的编辑,则可邀请客座编辑负责稿件处理。客座编辑须对期刊有充分了解。

     

    4. 潜在编辑利益冲突
    如编辑认为其与稿件存在利益冲突(例如与作者有合作关系或从事竞争性研究),则不得作为该稿件的最终决定人。如编辑与作者超过六个月未有合作,则可能仍可负责该稿件的编辑工作。某些利益冲突对编辑而言不可克服,例如个人友谊关系,此类情形不设时间期限。仅仅认识作者或为泛泛之交,并不足以说明编辑不能处理该稿件。编辑在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时,应倾向于不处理相关稿件,并就自身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与总编辑沟通,以便决定最合适的稿件编辑人选。

     

    三、作者贡献

    科研成果发表前请明确所有参与者的贡献者角色,包括14种:研究方案的策划者、数据策划与管理者、正式分析者、资金获取者、调查研究者、方法执行者、项目管理者、资源提供者、软件处理者、监督指导人、验证者、可视处理者、初稿写作人、写作编审人。

    根据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CMJE)制定的《学术研究实施与报告和医学期刊编辑与发表的推荐规范》,作者署名需要同时符合以下4条标准:

    1)对研究的思路或设计有重要贡献,或者为研究获取、分析或解释数据;

    2)起草研究论文或者在重要的知识性内容上对论文进行关键性修改;

    3)对将要发表的版本进行最终定稿;

    4)同意对研究工作的各个方面承担责任,以确保与论文任何部分的准确性或诚信有关的质疑得到恰当的调查和解决。

    只有同时符合上述4条标准的贡献者才可以署名,而其他有贡献但只满足部分而非全部上述4条署名标准的贡献者可以也应当列入“致谢”。

     

    四、生成式人工智能(GenAI)使用规范

    1. GenAI不能承担署名作者的相应责任,本刊不接受GenAI及其产品、团队被列为论文的署名作者。

    2. GenAI不能用于整篇论文或论文重要部分的撰写(如研究方法、结果和对结果的解释分析等)。所有属于科学贡献或智力劳动范畴的内容均应由人来完成。如论文主要内容使用GenAI完成,编辑部将按照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处理。

    3. 如果在论文生成中使用了GenAI,作者必须在研究方法部分,详细披露GenAI使用情况。作者对GenAI生成的部分负有全部责任,如因此违反科学出版伦理或产生侵权,则也负有责任。

    4. 编辑部禁止使用GenAI来辅助稿件评估或做出录用决定。必须由编辑人员来负责论文评审过程、录用决定以及和作者的沟通。为避免可能产生的侵权、隐私泄露和泄密风险,在论文评审及编辑过程中禁止专家和编辑人员将稿件及补充材料上传到公开可用的GenAI平台。

    5. 作者在论文写作中存在违反GenAI使用规定的情形,将直接退稿或撤稿;情节严重者,两年内禁止向本刊投稿。审稿人在论文评审中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信息泄露或者侵权等后果的,将禁止其参与审稿工作,必要时承担相应责任。

     

  • 发布日期:2019-11-21 浏览: 6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