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油地质》关于学术不端论文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为加强科技期刊学术道德规范建设,促进科研诚信,保护广大读者和作者的权益,维护本刊的质量和声誉,《新疆石油地质》将按照编辑出版流程,严格对全部投稿论文进行多次检测和筛选,对认定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实行退稿并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具体的检测认定流程及处理办法现公布如下:
1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程序
本刊采用中国知网“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和相关搜索引擎系统对论文进行检测,同时积极关注同行评议中提供的线索,以《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为全文比对数据库,在编辑出版的各个环节检测论文是否存在抄袭与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本编辑部将本着审慎的态度对经系统检测查重率高的论文,邀请相关研究领域的专家或编委会审查认定。
2 需检测的论文范围
(1)所有投稿论文、准备录用和已录用的论文;
(2)被举报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已发表的论文。
3 学术不端论文的认定标准
采用中国知网“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如查重率在10%及以上者,本编辑部会把该论文与对比论文一起提交审稿专家或编委会认定论文重复的性质及形式,并制作《论文与比对论文雷同的认定及处理意见书》。
认定为学术不端论文的标准如下:
(1)论文内容中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的成果的;
(2)论文内容中,改变他人成果的类型并将他人完成的成果当作自己独立完成的成果的;或者不改变成果的类型但是利用成果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成果的具体表现形式,并将他人完成的成果当作自己独立完成的成果的;
(3)引用他人受保护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未注明或未列出相应的参考文献的;
(4)与作者本人或他人已公开发表或电子版已在网络上发布的论文的主体内容相同,仅做一些形式上的改动,实质性研究进展不足的;
(5)在论文中捏造或篡改研究成果、调查数据、实验数据或文献资料的;
(6)将相同的文章同时投给本刊和其他刊物的;
(7)作者署名及排序、作者单位标注存在纠纷的。
4 对认定为学术不端论文的处理
(1)本刊将本着审慎的态度对待最终认定为属于学术不端的论文,及时通知作者,在做出处理决定前,允许作者就此问题做出解释和申辩。
(2)如果该论文尚未录用,本编辑部将立即终止处理流程,作退稿处理并对作者给予批评教育。
(3)如果该论文处于已录用但未正式刊出状态,本编辑部将作退稿处理并取消其录用资格,同时对作者给予存档和警告。
(4)如果该论文已正式刊出,本编辑部将在纸版、本刊网站上刊发正式撤消发表该论文的公告,并通知合作数据库对网络版同时予以删除,终止该论文的传播;同时,就此事件向作者所在单位进行通报。作者需退还此论文的稿费,在纸版上就论文的侵权行为和产生的不良影响向本刊、被侵权者或单位、以及全体读者公开道歉,并承担相应责任。如给本刊造成声誉或是其他损失的,本编辑部将保留继续追索赔偿的权利。
(5)对严重抄袭剽窃、一稿多投多发的论文作者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撰写的论文,3年内本刊将一概不予接收。
5 论文作者异议的处理
如论文作者对本刊的认定和处理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刊提出书面申请复核(逾期本刊将不予受理),编辑部负责邀请专家对该论文进行复审,做出最终处理意见,并在30个工作日内将复审结果通知论文作者。
以上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新疆石油地质》编辑部负责解释。
《新疆石油地质》编辑部